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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這兩項只是測試,而不是認證
兩者區別在于測試范圍和標準都不一樣:
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,它的全稱是《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,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、汞、鎘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共6項物質。
REACH是歐盟規章《化學品注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》涉及的范圍從采礦業到紡織服裝、輕工、機電等幾乎所有行業的產品及制造工序。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冊產品中的每一種化學成分,大約共有3萬種--并要衡量其對公眾健康的潛在危害。自2010年12月15日,REACH法規規定的測試有害成分已增加至46項。 按照REACH法規要求,2010年12月1日開始,所有輸歐化學品物質都要出具“注冊證明”,提交申請注冊日期分三個階段:2008年6月1日~2010年11月30日一階段,為1000噸以上的高危險物質;2010年12月1日~2013年5月31日,100~1000噸物質;2013年6月1日~2018年5月31日,1~100噸物質。目前,一階段注冊已經結束,輸歐貿易已經進入REACH法規注冊監管期。